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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1234”工作模式 做实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作者:吴艳艳 来源: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日期:2018-07-09

  

  近年来,上城区坚持把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收集基层立法意见建议、扩大公民立法参与的重要渠道,加大指导,推进“湖滨晴雨”工作室和美政桥代表联络站,两个立法联系点规范运行,拉近了群众和立法工作的距离,为全市立法工作出了积极贡献。

  搭好“一个框架”。搭建“三个一”工作主体框架。建立一个工作小组,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为组长,吸纳部分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和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为成员;明确一名联络员,确定由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主任为联络点的固定联络员,负责发放相关立法草案,协调筹备立法草案征集会议;培养一批信息员,筛选培育一批主要由人大代表、楼道长、居民小组长以及民情观察员等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调动立法参与积极性。

  畅通“两个渠道”。线上掌上,主要依托微信群、QQ群、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征集有关立法的意见;线下面上,根据相关草案特点,安排各类座谈会、交流会等,充分倾听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群众代表的建议,并设置联络点“意见箱”,收集日常意见。近两年,两个联系点分别组织开展各类座谈10余次,参与人数上百人次,整理反馈意见建议70余条,为全市立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体现“三个特色”。体现基层特色,充分发挥联络站,贴近群众居民的优势和特点,将广大普通居民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体,注重征集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体现法律特色,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领域界人大代表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多讲“法言法语”,将百姓真实诉求融入法律条款之中;体现地域特色,紧密结合本辖区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

  做实“四项工作”。收到立法意见征求函之后,工作小组第一时间通过张贴告示、网上通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召开征集意见座谈会,发动信息员在辖区走访、代表在接待选民活动中收集相关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提炼,按时向市人大相关部门反馈,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以专报形式上报;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基层立法调研,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草案的意见建议;通过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培育一批热心立法工作的基层“法友”,不断增强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