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森红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钱铖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冯仁强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 勇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 娟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虹燕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宇平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接受:
吕金芳辞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批准:
李森红辞去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余国利辞去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鸣辞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平祥辞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 勇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云高辞去临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江波均辞去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钱 铖辞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