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杭州市美丽牧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会后,向市政府发了《关于对杭州市美丽牧场建设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的函》(杭人大常办函〔2017〕7号),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美丽牧场建设工作。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并复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美丽牧场建设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的复函》(杭政办函〔2017〕92号),对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一是积极配合省政府农业宣传项目组做好宣传活动,组织对接本地商贸、食品、餐饮、旅游企业,开展各类美丽畜牧文化体验活动,从推广和体验入手,进一步强化美丽牧场建设的宣传广度;二是坚持生态建设和绿色供给的美丽牧场建设标准,摆正生态环境和保供增收的平衡尺度,进而实现双赢;三是加强标杆美丽牧场的创建经验推广力度,拓展美丽牧场的建设内涵,并制订规模畜禽养殖场臭气治理技术规范,加快标杆企业的推广进度;四是培育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组织,全面开展畜牧养殖用地调查,安排专项资金,优化补助办法,进而提升美丽牧场的扶持力度。
市人大农委将继续开展有关跟踪检查工作。检查拟采取实地督查、座谈、书面报告等形式,重点对市政府强化美丽牧场宣传、平衡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标杆美丽牧场推广、加大建设扶持力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