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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立法工作

作者:蒋慧鸯 来源:农工委 日期:2018-03-22
  废止《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为推动此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立法对接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就《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涉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的条款,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了意见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2年制定的《条例》中对规范农药经营使用、确保地产蔬菜质量、保障市民消费安全的条款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与前瞻性,但是随着部门职能的调整,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加之《条例》关于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的处罚裁量标准过低,从近几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没有出现以《条例》为处罚依据的案件,所以,建议废止《条例》。
  下一步,农工委将仔细梳理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条例》废止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