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杭调研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
7月4-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王敏奇带队,来杭开展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农办,富阳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领导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组一行前往桐庐县分水镇小源村和大路村,富阳区场口镇、鹿山街道、东洲街道实地考察,对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监督。走访中,监督组还听取了相关部门、镇村两委班子、经营户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改革中的具体举措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他们的愿望与需求。
座谈会上,监督组分别听取了我市及富阳区、桐庐县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市、区县农办、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组对杭州市、富阳区、桐庐县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改革意识强、“三农”思路清、工作措施实、发展潜力大。特别是桐庐县推行“口粮田”、“责任田”分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的“三权分置”。在保障农户“口粮田”的基础上,放活农户“责任田”的经营权,通过集体经营、流转等,发挥“责任田”的经营能力,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富阳区通过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集体所有权,积极推进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离,逐渐建立了一套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制度保证。同时,监督组指出,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要理清各主体间的关系,确保村集体和村民相应权益得到保障;要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使农民长期获益;要摸清底数,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不断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提升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希望进一步总结创新,为全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