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继去年11月辖区内水环境符合浙江省剿灭劣Ⅴ类水验收标准后,扎实开展雨污分流“零直排”和“美丽河道、亲水拱墅”三年专项行动,区人大就剿劣后期河道水质长效管理工作,持续跟进开展调研,提出四项工作建议,进一步巩固2017年河道“剿劣”及“零直排”工作成果。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雨污管网体系。优先实施城中村改造区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配套雨污管网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二是深入推进调查建档工作,建立雨污管线档案。加快推进调查摸底工作,开展17个控规单元雨污管网混接点的调查工作。建立“支路小区”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与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专项督导、行业指导、属地街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资金保障的全方位推进机制。
三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期分步推进雨污分流工作。按照“应截尽截,应分尽分”原则,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率先实施截流井整治工作。开展河道终端截流井整治,杜绝河道水进入污水管网运行系统,科学分析城市污水运行量,打破区域界线,实行污水处理分区而治,就近排放处置。
四是统筹制定河道管理规程,实现及时精准高效管理。制定河道设施运维养护细则,完善区管河道监测断面布设,积极推进河道水质管理与河岸秩序管理体制统一,建立“水岸共管”治理模式。梳理优化河道水系,统筹规划对河道生态配水方案,增加水体复氧和自净能力,持续改善河道水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