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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人大: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联系走访区人大代表制度

作者:毛晓红 来源: 日期:2018-05-16

  为进一步密切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广泛听取区人大代表对人大、政府工作的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群众反映的建议、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区人大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联系走访区人大代表制度。

  一、联系内容全覆盖。为确保全面了解区人大代表及基层群众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联系走访制度对联系内容进行了全面概括,包括:区人大代表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情况的反映,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的意见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办理情况的反映,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情况的反映和要求;传达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工作设想和近期工作重点;了解区人大代表履职和工作、生活等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方法多样保畅通。为切实畅通联系渠道,联系走访制度对联系方法作出了规定,主要分三个层面:一是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领导可采取集中走访、召开座谈、个别走访等方式与所指定联系的代表进行联系,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可采取上门走访、进站接待、电话和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区人大代表的联系;三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到选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三、要求明确促实效。为确保联系走访实效,制度对联系走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要重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保持与人大代表和选民的经常联系,每年至少2次直接听取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区人大代表要经常联系走访、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工委反映社情民意;联系人要及时将联系走访时间、方式、地点等告知区人大代表,负责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归类后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