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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大:创新监督方式 加强预算监督

作者:王姚丹 来源:建德市人大办 日期:2013-10-18

  近年来,建德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预算决算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预算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一、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要求政府部门在当年8月份启动次年预算编制工作。财经工委、财政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成员和邀请的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前介入,到发改、财政及相关部门听取预算编制和调整的意见建议,了解上级财政政策、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执行情况。同时,为了提高提前介入的实效,确保初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建立了人大与政府双向反馈机制。主任会议后,财经工委把人大的初审意见向财政局反馈,由财政局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尔后,又将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向人大常委会反馈,通过双向沟通和交流,畅通人大监督渠道。

  二、强化部门预算监督。要求财政部门在10月下旬形成部门预算初稿。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几个重点部门,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和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成员一起听取财政局和重点部门年度单位预算执行和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包括下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次年7月,听取预算执行情况,年终听取和审议部门决算和资金绩效情况。同时,在人代会上增加部门预算审议议题。要求在人代会前20天将2个部门的预算送至各乡镇(街道)人大进行初审,且预算明细表要求细化至支出功能分类项一级。然后,在人代会上对2个部门预算由各代表团进行专题审议,并将相关意见一同反馈给市财政局。

  三、注重审计成果运用。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市级财政收支情况,提高对决算审议的针对性和审查质量,我们注重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运用审计工作成果,加强对决算的监督。每年年初,财经工委与审计局充分协商,针对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审计重点和具体要求,并要求审计局在做好一般预算收支审计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审计监督范围,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延伸审计,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将审计报告在《今日建德》等媒体刊物上进行了公开,对审计报告进行了系列解读,让大家更了解审计报告中暴露出的问题并督促政府进行整改。

  四、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监督。选取几个重点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时确定绩效目标,在年中采取调查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绩效运行过程中是否偏离目标、措施是否到位、资金绩效是否体现等进行跟踪监督。年底,对绩效管理和绩效目标结果进行审查、评价。如2013年,结合工作评议确定了卫生局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村卫生室(服务站)财政补助资金、住建局城市绿化管护费为重点内容进行了监督。

  五、加强重点项目监督。新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票决制。人代会前,人大常委会对当年新建投资2000万元以上实施类重大投资项目由常委会逐个票决,对续建项目和预备类项目由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监督。审计局每年安排几个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