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江干、法治江干建设,江干区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区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启用区公共法律服务网,建立“之江法云”三级微信塔群,有序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二是深化“律师服务重点工作”,督促区司法局组织律师进驻彭埠“四社联动”、黎明社区、三里亭老街拆迁现场,服务企业上市并购,助力后峰会时期城市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等产业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对律师执业监管工作监督,组织代表对律师监管工作开展调研,推动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行e 律师律所综合管理系统,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全区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系统,落实法律援助“四个当场”“一站式”服务,促进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法律进监区、维护妇女权益等专项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