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人大常委会继续根据上级人大和区委部署要求,按照“四分法”抓好监督、测评等各项工作,通过全员、全程、全覆盖监督,确保代表票决制真正取得实效。
一是分层监督。人大常委会和10个街道工委分别负责监督区本级和街道的民生实事项目,不委托、下放监督事项,厘清各自监督职责,制定项目监督总体方案。按照总体方案,明确项目子方案。
二是分线监督。区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常委会“一办五委”分条线组成7个监督小组,牵头负责小组监督工作,每季度监督一次。每条线由相关工委委员和有关联的代表组成,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提升监督实效。
三是分组监督。将会商会议成员根据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数,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负责监督1至2个项目。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由会商会议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担任。组员由会商会议成员组成,按照代表特长、就近就便原则参与监督。
四是分类监督。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小组根据每个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分类制定监督计划方案,确保每个项目定时、定人、定点跟踪。通过对每个项目有针对性的监督,保障项目序时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