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城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履职管理评价机制,坚持“三步走”,全面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推出代表“履职菜单”,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探索梳理代表年度履职清单,除了人代会、政情通报会、单双月代表进社区和代表活动日等“常规性”代表履职活动之外,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等活动的“履职菜单”,由代表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实现代表履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二、建立积分管理机制,规范履职评价。制定出台《上城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将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各类活动,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种监督、协商、座谈活动,以及代表自主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处理选民诉求情况等履职工作量化为积分,将积分结果作为代表年度履职评价以及代表换届留任考量的重要依据,更好激发代表履职为民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代表述职机制,接受选民监督。每年11月中旬,指导各街道工委以代表小组为单位,陆续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按照“分批述职、整体推进”的要求,确保每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述职一次。坚持述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确定述职会议参会人员,保证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对代表履职期间遵纪守法、模范带头以及参加会议、建言献策,联系选民群众,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对经选民评价认为不称职的代表,有的劝其辞职,有的加强教育帮助,发挥代表述职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