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规范召开年中镇人代会是加强镇人大工作最切实有效的刚性规定之一,为此,萧山区人大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召开年中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意见》对会前、会中、会后三阶段工作予以了明确。
一是会前充分准备。建议在每年七月召开年中人代会,会期不少于一天。要求镇人大主席团充分把握会前各个时间节点,会前一个月拟定基本方案并报镇党委同意,会前二十日召开主席团会议作出会议相关决定,会前十日书面通知代表,会前一周将各项报告发代表和列席人员,并积极开展会前视察,征求广大选民意见建议。
二是会中规范议程。会议议程中除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半年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外,应审查和批准镇人民政府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镇人民政府镇长要根据主席团评议意见作表态发言;镇党委书记最后讲话。
三是会后跟踪监督。主席团会后要及时在网络和镇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镇人大办要将代表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汇总整理后分类交办政府各职能科室并跟踪监督,同时做好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