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副主任许勤华、张建庭、徐祖萼、郑荣胜、罗卫红,秘书长张如勇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新华,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受主任会议委托,郑荣胜作关于接受陈国妹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决定(草案)的说明,提交主任会议人事免职议案并作说明;受徐立毅市长委托,陈新华提交市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并作说明;市法院负责人提交市法院人事任职报告并作说明。
经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国妹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法院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刘国洪、陈国妹为市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洪庆华等3位同志为市政府组成人员;决定任命杜前为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